cici: 举报东莞市和路教育培训中心。我9月在这个公司当兼职音乐老师,薪酬至今不发,当时要签合同的,这个企业的董事长刘*国说不用签了,结果现在连合同都没有,劳动局协调无果。请问能报警吗?像我这样被搞害的兼职老师有不少,我们要举报这个公司涉嫌违法诈骗,每次都是招了老师,拖欠工资耍无赖后,又招新的老师,然后再耍无赖,居然没有相关部门去调查。恳请公安部门能主持公道,还我们一个公道。
答: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恶意欠薪立案查处的前提条件是“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在执法实际中,是人力资源部门查处欠薪行为时发现涉嫌犯罪的、移送到公安机关查处。群众遇欠薪行为时,建议及时向辖区所在人力资源部门反映,配合人力资源部门了解情况、收集相关证据资料,也便于人力资源部门对涉嫌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提醒各位群众,为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建议与劳动单位签订合同或保存好工资单等可以证明本人在该单位就职的资料,一旦发生纠纷,有相应资料作为证据才能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该项已由法制科民警与提问人联系,经了解,其提问的情况已得到解决(提问人与拖欠工资公司达成协议,公司已支付其所拖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