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ry: 请问,我们家房子盖好了有三十年,是我父亲留下来的,但不知道我父亲为什么没有办土地使用证,但国土局查询是有他的名字的,我们想办理土地使用证,但土地局的工作人员一直说现在没法办理,要等"上面"有政策才能办理,都好几年了,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去办土地使用证?
答: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政策,东莞市户籍村(居)民于1987年1月1日之前用于住房建设的农村宅基地(含城镇居民区单一住宅),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未领取土地权利证书的,且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可申请补办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属上述情况的农村宅基地的,由属地的国土资源分局以村为单位全面核查已登记发证或已批准的宗地档案资料,排除出现与已经确权登记或已批准的用地红线重叠、重证的情况。再由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土地所在村(社区)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并经村(居)委会同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再予以补办初始登记,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