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美丽: 学生接送站的餐饮服务标准在东莞市是否有一个统一的要求,目前在长安镇要求学生接送站和学校食堂同一级别,目前我们的规模只有40人,若按上千人的学校食堂要求,对于我们来说,不管从面积还是设施都很难做到,据了解每个镇区要求也不一,希望市领导能给我们制定适合学生接送站的统一要求,既能保证学生就餐安全,又能保证学生接送站能正常维持经营。
答: 美丽:您好!按国家总局、省局统一部署,我市从2016年1月1日起,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将统一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我市对于学生接送站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许可标准是统一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学生接送站主体业态统一归类为“单位食堂(其他食堂)”,行政许可时,应依据“第二类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适用于餐馆,单位食堂)”进行现场核查。学生接送站食堂主要是为幼儿提供膳食服务,目前我市大部分接送站规模较小、食堂设施设备较为简陋,很难保障幼儿饮食安全,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和硬件设施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留言区

0人参与 | 0条评论 查看更多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