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莫国仪: 感 谢 信 尊敬的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岗位同志你们好! 我叫莫*,是高埗镇高埗村委会村民,今天在这里怀着无比欣慰和敬意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事情起因于本月15日下午16日40分左右,我带着我的小狗在高埗镇沿江南路亲水公园路段过马路时,在斑马线上狗狗与一辆途经行驶中汽车发生碰撞,碰撞后狗狗即时身故,肇事司机没有停车处理而即时加速驾车逃离现场,由于事发突然加上我近视没带眼镜,没有清晰记下肇事车辆车牌号码,10分钟后,余惊未消的我拨打了高埗交警大队的电话,很快得到交警同志前来处理,现场拍照和登记事件,然后我怀着伤心和愤怒的心情安置了狗狗的遗体。此事过后,接连几天我都夜不安睡,总是想起当时的情景,同时,我本以为交警同志不会跟进案件,毕竟在事件中死亡的是一只小狗,而且虽然我和小狗是行走在斑马线上,但我没有给小狗带上牵引的绳子,估计此事也不能以交通事故来处理,伤心,无助,内疚和愤怒的情绪交织着。直到6月22日上午9时左右,我接到了高埗交警大队来电,告诉我找到了肇事司机并叫我前去处理,我即时前往处理,在与肇事司机的谈话中,我没有要求肇事司机赔尝和太多的指责,只是重点说明事件发生后不应该逃逸,最后要求司机因逃逸行为而向我和当值交警表示承认错误和歉意,事件得到圆满解决,我心里也得到平复。 此事虽然谈不上什么重大事件,但能得到经办案件的交警同志的认真对待,并圆满地处理好,让我感到满怀的安慰和感动,在此,特别赞扬高埗交警大队执法严明,高效处事,同时特别鸣谢处理事件当值警员的认真工作。 敬礼! 莫* 2016年6月24日
答: 6月15日下午4时,我大队接到莫先生的事故报警后,值班民警邓剑锋迅速带领协管员高佩辉等前往事发地点,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调查,最终锁定了肇事车辆的车型为商务车,颜色为银色。次日,根据肇事现场无视频监控情况,提取肇事道路前后两端视频监控路段的监控视频资料,对在事发时间段内的该车型、颜色嫌疑车辆进行了集中过滤排查,并对排查出的10多辆该车型、颜色车辆一一区分确定,最终锁定了一辆惠州牌车辆,并通过网上查询查找到车主并电话联系,该车主对肇事逃逸一事供认不讳,解释当时认为压死一条狗并不是大事,所以有急事就没有停车查看。随后,在交警的要求下,肇事逃逸车主答应马上前来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同时,交警立即通知当事人莫先生查找到肇事逃逸人车的消息让其前来大队处理。莫先生在与肇事司机的谈话中主动放弃了对撞死的宠物狗的索赔,主要对肇事逃逸司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最后,肇事逃逸司机向莫先生和交警表示承认错误并道歉,并依法接受了交警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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