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秋叶: 市教育局承诺在2015年全市“全同制教师”实现和在编教师“工资福利”两相当,但事实是这两年在编教师15年先以“住房补贴”名义每月提高了1000多,今年又提高了两万多一年。“合同制教师”没有相应的增资。请问教育局对此否有督促各镇兑现“承诺”?
答: 我市非常关注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队伍,并一直努力改善聘用合同制教师的管理和待遇问题。2013 年3 月19 日,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管理的工作意见》(下称《工作意见》),明确了合同制教师的管理、待遇等方面的要求。规定“从2013年1月起,各镇街要有计划提高聘用合同制教师的工资待遇,在2016年12月底前应当实现聘用合同制教师与在编在职同等岗位公办教师的工资待遇基本相当。有条件的镇街,在2014年12月底前应当实现聘用合同制教师与在编在职同等岗位公办教师的工资待遇基本相当。一次或分步提高聘用合同制教师的工资待遇标准,由镇街自行确定。”目前,各镇街正在推进此项工作,大部分镇街已经基本完成。我局将继续督促镇街宣教办(局)、市直属学校聘用合同制教师的具体管理实施办法的落实,同时检查督促镇街办中小学做好聘用合同制教师的岗位聘用、合同签订、待遇落实等工作。感谢你的建议,我们下来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