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郭生: 跨镇入读小学政策不是说好要出台的吗?感觉不了了知。
答: 我局已于今年4月初下发了《关于做好东莞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的通知》(东教基函〔2016〕3号),其中明确了“具有本市户籍,需要在本市非户籍地镇街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二级办学”教育管理体制,由镇街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学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的入学办法、条件和要求。市属学校由市教育局制定入学办法”。经了解,今年各镇街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中均对此类跨镇街入学的申请条件、入学办法和办理时间等进行了明确。如来信人不清晰的,可咨询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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