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东莞市不是一早就有就近入学的政策,但我打电话到教育办咨询,都是说按户口所在地入学。那就近入学的政策实施有什么用,都在空口说白活。
答: 《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我市户籍人口接受义务教育,按小孩户籍所在镇街入学。如小孩属我市户籍,可在户籍所在镇街接受义务教育。依照我市市镇两级办学体制,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安排具体由各镇街教育部门负责,如有疑问,请咨询东莞户籍或日常居住地所在镇街教育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