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李先生: 1.“机器换人申报指南”第2条的“投产”如何理解? 2.申报材料,减员、增效、提质、保安全的评价指标是怎样理解?怎么提交证明材料?
答: 1,《2016年度“机器换人”专项资金应用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条件第二条要求“企业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成立并已投产”,即企业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成立,并且投产。企业从成立到投产有一个过程,目前的界定是成立后一年就认为是投产期,投产期内所发生的收入是不纳入资助范围的,因为“机器换人”在本质上是一个技术改造的项目,等于是在投产的基础上做的再投入,才算技术改造。 2,“减员”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直接减员,通过利用新的机器提升技术,改良工序,使劳作人员减少;另一方面是间接减员,主要体现在劳动生产率的提升——即生产同样的产品,劳作人数相同,但产量提升了,算下来就是间接减员的效果。“增效”主要体现在企业的经济效益方面,如利润、税收等都是放在效益这一块,这个比较好理解。“提质”主要从产品的性能、优良率等数据来体现。“保安全”是对一些特殊行业或工序的要求,对工作安全要求比较高、环境比较恶劣的环节设定的一个指标,不一定每个企业都有。 设置上述指标的目的,是希望体现政府政策导向。同时通过挖掘这些指标,从不同的企业中总结出典型的“机器换人”路径,进而将经验推广到其他企业、行业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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