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波: 我是新万江人,妻子于今年将户口也转入万江。她之前工作时一直都有购买社保,但去年12月份由于怀孕,就辞职在家休息,今年3月起我们在万江社保分局办理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小孩现在刚出生,6月底出生,请问可以报销出生时的费用吗?谢谢。
答: 您好,您在“阳光热线”留言已收悉。根据规定,参保人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满24个月,符合我市计划生育部门管理要求并接受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根据留言所述,您的妻子应中断参保,不符合条件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由于留言没提供详细资料,我局无法查询其参保情况,建议拨打12333详细了解。特此答复,希望您能继续关心和支持社保工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