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镜恩: (1)为何中堂社区中心门诊要收5元转诊费,合法吗?! (2)为何只能转诊到中堂人民医院看病而不能转诊到其他医院看病,请问社保局允许吗?!
答: 您好,您在“阳光热线”留言已收悉。转诊应当是医务人员在全面评估病人病情况和本机构的诊疗能力后,作出一种诊疗决定,转诊应当有一个服务的过程,可能有极少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忽略了此过程,违反了诊疗常规,这一问题我局将向其业务主管部门反映,及时纠正。至于一般诊疗费是按国家和省要求收取,但同时也取消了挂号费、注射费等多项收费。目前,我市一般诊疗费标准是10元/次,个人先自付30%,其余由社保按70%报销。目前,实行逐级转诊,确因病情需要也可以转往其他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根据病情来确定。特此答复,希望您能继续关心和支持社保工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