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老祝: 我一个亲戚原在东莞一家公司打工,4月份辞工,社保被停,6月份在另一家公司重新入职,中间有几个月社保未交,新公司同意为其补交,请问是否可以办理补交?如何办理?外来工延续社保不易,请予关注!
答: "您好,您在“阳光热线”留言已收悉。按社保的规定就医,参保人的基本医疗待遇是有根本保障,这也是我局一贯提倡的。至于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以外的服务,只能由参保自行承担了。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否转诊是根据患者的实际病情况和自身的诊疗能力来确定的,不是依据患者的要求和意愿来转诊的。其技术水平与大医院肯定有相当差距,但其主要职责是在社区解决群众最基本的医疗需求,复杂的病情通过逐级转诊解决。这是一项有效的管理制度,也是国家近几年医改的一项重要改革。至于服务方面的不足,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其不断改进。 目前,按国家规定社保不能退保,但可以转移。按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续保,可视同连续参保,不必补缴;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再参保,则视重新参保,即需重新计算连续参保年限。中断前缴费的年限可计算累计缴费年限特此答复,希望您能继续关心和支持社保工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