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人民币服务: 局长好! 问题! 问题! 问题!群众对报案没信心,报了白报!!! 各公安分局,派出所,接案报案,连回执,立案都没有 ,发生案情很多人不想去报案。。。报案也是白报的心理!!
答: 群众在报警后,处警单位应当出具报警回执。在处警民警将群众带回办案单位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将基本案情录入系统后,应出具《报警回执》给报警人。在查明报警人反映的情况属于公安的业务,应出具《受理案件回执》给报警人(或当事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依法立案处理。如报警人反映的情况不属于公安业务,应当面向报警人(或当事人)解释清楚并告知报警人到何政府部门处理。如市民遇到报案后没有收到报案回执或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正在发生的,可以拨打110反映情况;不是正在发生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进行反映,公安机关将会根据您反映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并反馈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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