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潘小姐: 局长,您好!我有两个疑问: 第一:今年国家公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目前东莞的银卡购买的险种里面没有单独的生育险,那以上的费用应该由哪里负责出?还有东莞规定了哪种类型的企业购买银卡、金卡,其他地方都没有这样的区分,想买金卡的企业都没办法转换。 第二:社保规定是要按员工的实际收入购买社保,但现实中往往是员工根本就不愿意花费那么多来买社保,而且现在又有延迟领取退休金的说法,这样员工交了那么多,到退休其实也并没有享受到多少。能否按员工的意愿购买呢?
答:  您好,您在“阳光热线”留言已收悉。第一,因为我市目前实施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整合,不再收生育保险费,参保人生育相关待遇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综合基本医疗保险(俗称“金卡”)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俗称“银卡”)是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不同阶段的产物,金卡的特点是门诊实行个人帐户支付方式,用完后门诊自费,有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但缴费标准比银卡高近10倍,是改革初期针对市单位设立的,主要参保对象是市属用人单位的职工。银卡门诊实行社区统筹方式,不设限额,不设补充住院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低,但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支付限额与金卡相同。主要参保对象是镇属区用人单位和本市城乡居民。第二,不能,作为社保部门和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政策宣传,员工的缴费工资与其社保待遇息息相关,如不如实申报缴费工资,会损害员工的权益。特此答复,希望您能继续关心和支持社保工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