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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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仔:
我2001年前在广州买了3年社保,在东莞又从2001年买到现在。请问怎样把广州东莞的连在一起?是不是买够15年就可以停交?
答:
您好,您在“阳光热线”留言已收悉。根据《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可选择退其中一方重复的部份,缴费满15年后如果继续工作还应继续参保,因缴费时间跟待遇有关。特此答复,希望您能继续关心和支持社保工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