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黄生: 夫妻可贷住房公积金额度的计算方式的确不合理,强烈建议调整为丈夫可贷额和妻子可贷额的总和
答: 您好。目前我市的公积金贷款家庭最终可贷额度=借款人可贷额度+配偶可贷额度,夫妻双方正常缴满6个月的,分别计算借款人、配偶在不超过50万元个人最高贷款限额的可贷额度,家庭最终可贷额度=借款人可贷额度+配偶可贷额度且不超过80万。配偶未缴满6个月但正常缴存的或不属于正常缴存的,其可贷额度不予计算且家庭最终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配偶未缴满6个月但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外籍及港澳台籍缴存职工不能以配偶名义参与计算可贷额度,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可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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