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太阳能光: 有关厚街医院篡改死者病历事件 肖国良,男,湖南衡阳人,其妻王小芬,36岁于2012年7月4日15:38分在其陪同下,从厚街汀山村打的到厚街镇医院分娩,因临盆,进院时肚疼,16点16分在其搀扶下进入大厅,因前台护士人少,在护士的强烈要求先填表,耽搁数分钟,要肖去前台办理入院手续填写病历单,等肖到前台填好病历单后,人已被送至2楼产房,到下午5点左右,医生说人已转到ICU病房,并进行剖腹产,经手术后,因其怀双胞胎,先取出一女婴,取出来就死亡,后取出一男婴,取出来经抢救稍有心跳,但不能自主呼吸,结果在第二天也死亡,接下来其妻也死亡,一尸三命。可医院一口咬定是病人自身原因造成死亡。 在7月7下午号肖和其堂弟提出封存病历,可在封存病历时,医院代表说,如果因封存病历造成病人后果由肖自行承担,当时肖和及堂弟和医院代表说,病历有涂改入院时间,医院代表说按理是不能涂改的,可到7月9号下午家属提出封存病历时,在复印病历时,肖和其堂弟发现病历除了封面是原始的,中间的活页部分已被全部换掉,所有的描述全部重新写了一份新的代替了原来涂改的那份,且从钉书针处能明显看出破绽,可医院一口否认有更改。因到7月10日11时前,医院一直不承认孕妇死亡,医院一直说其瞳孔放大到系数5,也就是最大,无自主呼吸,只是在借助医院呼吸机的外力下,医院说人还有心跳,心跳为50次/分钟,肖和其家属多次询问人到底有没有死,医院一直说人没死。可除人在7月5号有急促的呼吸声音外,7月6号院方要求二次手术(血液净化手术)后,6号下午病情加重,家属在下午16:00时探视时,人还有呼吸,家属要求晚上陪夜和请专家会诊,费用由肖自理,遭到院方拒绝。7月7号上午10:27分,医院通知肖办理后事。7月8号医院没有任何有关病人的消息告知家属。在7月10号前,肖有多次报警和打电话到卫生局,可人来后,都没有做实际事情,不了了之。肖在实无办法之下,7月10号中午带其家属去厚街华润107国道过生堵车,便被警察带走,在带走过程中被其中一位警察(警号167018)欧打未满16岁的小孩。因医院于11时正式通知家属说人已死,要肖办理后事,可人被警察带走,医院没办法又到派出所把人带回。到目前与医院其警察和厚街政府等人员沟通,次日去尸检,可现交了本次的治疗费后,身无分文。也不知道明天如何处理.现肖妻已放到太平间。人间如果有公道,请还其公道! 现家属对医院提出以下质疑和不满: 1.入院时因护士耽搁分娩时间。 2.在分娩过程中医院操作不当及对孕妇的情况不清,乱下结论,从而造成后面的篡改病历事件。 3.孕妇在分娩期间,医院采出破腹产,人为操作不当,造成两小孩死亡及大人死亡。 4.在分娩期间,医院在无能力抢救的情况下,未及时通知家属转院或请其他专家抢救。 5.医院没有及时通知家属死者具体死亡时间,医院隐瞒过程。造成家属对其过程一无所知。 6.医院未能及时封存病历。 7.事后,医院态度极差,一直不见院长及当事主治医生的解悉。 8.医院医务科代表明知医方有篡改病历的行为,而不敢出面作证。医院上下窜通一气。 死者家属: 肖国良 2012年7月11日星期三
答: 医患双方就此医疗纠纷于2012年7月17日已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