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不凡: 我购买名叫苗岭鼻通生态液的鼻炎药,由黔东南州苗岭苗族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因为产品分A和B瓶,用法是A瓶用完后再用B瓶,我对这有疑问,是A用光后再用B ,还是每次用了A瓶后再用B?结果我按照包装盒上电话拨打,是空号!
答: 该举报人已于6月28日向阳光热线就以上问题作出投诉,编号为67680,我局己于7月3日进行现场查处,于7月5日回复举报人。接到投诉后,经查阅记录发现,该举报人已于6月28日向阳光热线就以上问题进行投诉,编号为67680,我局已对该投诉进行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我局接到阳光热线转来编号为67680的“投诉”函件后,于7月3日对被投诉位于寮步镇万科高尔夫花园的“大川药店”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店已无经营“苗岭鼻通生态液”产品,但存有外包装1个,标示批准文号:鄂卫监健用字(2005)第18024号,不属于我局监管职能范围,现场已致电举报人做了相关解释,举报人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