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的家长: 不用我说,大家都知道在东莞很容易买到联邦止咳露,甚至在不少娱乐场所还有其它药物售卖。你们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所谓检查就是无聊地到人家药店里晃一下,有什么作用?你们老是吹嘘自己做了多少工作,取得了多少成绩,陈局长,你问问老百姓,你问问家长们是不是这样看的?你们执法没有力度,检查流于表面,更多的是虚张声势给上面的领导看,你们能不能更切实地开展工作?真正肃清联邦止咳露的市场?
答: 近几年来,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经营的整治工作,每年都将其列为我局重点工作之一。2010年以来,连续印发了《关于继续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监管的通知》、《关于严格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管理的通知》、《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经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保持整治的高压态势,整治力度前所未有。 我们也非常注重与市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辖区内所有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学校、网吧、酒吧、娱乐场所周边的药店、超市、便利店等场所进行全面清查,对投诉举报多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全方位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行为。同时,加强与镇街政府及禁毒、教育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强化宣传教育,如:与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特殊药品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安全合理用药监管工作的通知》、派发防止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滥用的宣传资料、组织企业开展对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等,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社会氛围。 为加强对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监管,我们一直不断创新监管模式。要求药品批发企业实行严格流向逐月报告制度和票据管理制度,明确要求药品批发企业每月定期向我局报送上一个月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购进、销售、库存数据。将有无严格凭处方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列入零售药店的换证检查、日常检查、GSP认证现场检查和跟踪检查必检内容。不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进行“回头看”,采取夜间和假期突击检查行动。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推动行业自律,形成多方合力,巩固整治效果。积极探索设定对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品种的许可条件,对违法违规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企业,依法采取撤销GSP认证证书、核减《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不予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等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度。 2009年以来,共对24家造成严重影响的零售药店采取核减经营范围,对26家撤销GSP认证证书,对5家影响恶劣、屡教不改的作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处理。 经过整治,我市药品流通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我市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安全合理用药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滥售滥饮联邦止咳露现象明显减少。但是由于较大商业利益的诱惑,个别药品经营企业铤而走险,将国家法律法规置诸脑后,采用不留存票据、药品存在店外等各种方式逃避监管、违规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现象依然存在,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经营整治依然是药监部门面临的一项难题和任务。下一步,我局将从加强部门联动、完善退出机制、加强票据管理、充分利用药品流通电子监管平台、规范生产企业的销售行为、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制剂纳入特殊药品管理等方面努力继续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监管,加大查处力度,也欢迎广大市民如发现相关问题,通过电话(22102080)、电子邮件、微博等形式向我们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