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小姐: 找研究人员合作科研有没相关的政策扶持?
答: 我市企业与科技研究人员合作科研项目,可享受以下政策扶持:
一、引进创新科研团队。
根据《东莞市引进创新科研团队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企业引进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对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科研团队,符合条件的可按办法规定申报东莞市创新科研团队项目。
对获立项的创新科研团队,我市将视团队的层次给予相应经费资助。对于获评定为A类的创新科研团队,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于获评定为B类的创新科研团队,一次性给予80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于获评定为C类的创新科研团队,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的经费资助。在团队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我市将从税收贡献、知识产权成果产出、项目资金投入、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进程、人才引育等方面对团队项目的实施情况及经济产业发展贡献程度进行综合评价(生物医药类项目评价内容可适当调整),并一次性给予不高于其立项资助经费额度的奖励经费。具体奖励操作方案另行制定。
二、企业可以通过引进企业科技特派员与高校院所进行对接。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产学研办字〔2010〕2号),企业与科技特派员经对接并确定建立派驻关系,企业、派出高校院所、特派员应签订派驻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后,通过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tpy.gdstc.gov.cn/userlogin.aspx)进行申报。
省部产学研办、省院合作办根据《派驻协议》,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给予审核,对符合条件要求的特派员给予认定,并颁发“广东企业科技特派员证书”。省科技厅也设立了专项资金,对企业引进科技特派员并组建特派员工作站的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另,省科技厅和市科技局每年都设立相关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合作,例如省级产学研合作项目。企业可关注省科技厅官网(http://www.gdstc.gov.cn)和市科技局官网(http://www.dgstb.gov.cn)发布的申报通知。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注。如有进一步疑问,欢迎致电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产学研结合科。联系人:袁倩华,电话:2283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