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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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先生:
现在我市很多企业租赁分租厂房进行生产,企业主向厂房的房东缴纳电费但房东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企业,造成这部分开支无法抵扣。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答:
您好!根据《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4]153号),如房东是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企业作进项抵扣。如房东为个人的,企业可与房东协商将电表过户给企业,再由供电公司开具缴纳电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企业作进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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