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谢先生: 我弟弟在吃宵夜时因口角把人打死了,现被刑事扣留,我能申请法律援助吗?
答: 故意伤害致死,属于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情形。如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也就是说,你不需要申请法律援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将通知我处为你弟弟免费提供辩护。 另外,我也普及一下关于应当通知法律援助的情形。《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一)盲、聋、哑人和智力残疾人;(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三)未成年人;(四)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通知省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留言区

0人参与 | 0条评论 查看更多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