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许我红尘最美的伤痛: 你好!我是在东莞石排镇这边的工作的。老板拖欠我工资2016年12月份至2017年7月份,共31422元。我去劳动局投诉无果,申请劳动仲裁不受理。申请法律援助,给我配了个律师,但是法院不支持被告按劳动法赔偿,说是被告工厂没有工商登记,所以不能按劳动法,。请问一下这里面有没有什么问题?_??我该怎么去处理
答: 您好!没有营业执照属于非法经营,与老板形成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或雇佣关系,发生的纠纷或争议不适用《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