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叶小姐: 咨询收养小朋友的问题。
答: 由于收养的小孩为你弟弟的小孩,属于收养同辈旁系血亲的小孩类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收养同辈旁系血亲的小孩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华侨除外):一是送养人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二是收养人没有生育小孩的,三是小孩要有户籍。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你弟弟的小孩并未办理户籍,因此我们目前无法按规定给你办理收养登记手续。你可以等你弟弟小孩办理入户后,再行向我局提请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如您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致电东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科收养登记中心咨询,电话:2366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