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 助理社会工作证是否需要登记?去哪里办理?
答: 刘先生,您好。根据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及《东莞市民政局社会工作者登记备案实施办法》的要求,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需要进行证书登记。首次登记的受理期限为社会工作者取得职业水平证书后1年内,登记有效期为3年。首次登记后,每3年进行再登记,再登记的受理期限为上次登记有效期满前3个月。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在我市从事社会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在获取社工证后3个月内须在“东莞市社会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备案,备案成功后,获得东莞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证。登记工作是由东莞市社会工作协会负责办理,地址在莞城区八达路恒丰商业大厦3楼社工之家,登记的具体事项可以拨打市社工协会电话:23071618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