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大头老白杨: ★★★★___在沙田镇的主干道沙田大道上,存在有“车撞人”交通指示信号灯(沙田往民田方向人行信号灯放行,同时民田往沙田方向的机动车左转也放行),多次现交警部门映被找各种现由推诿。 比如这样的回复@大头老白杨:该路口虽然设置人行道和人行道红绿灯,但是,通行的行人是极少的,很多时候无行人通过,行人还可以选择旁边没冲突的地方通过。 请问人少通行反倒需要增加一个“车撞人”的指示,是这样子的吗?
答: 沙田大道是沙田镇的主干道路,从齐沙到镇标方向双向车流量比较大,沙田大道各个路口红绿灯时间设置均以保证各个方向高效通行为原则。经实地调研,目前沙田大道各个路口红绿灯设置是合理的,使各个方向均有较强通行能力,不存在拥堵或长时间等候的情况。由于人行道过马路的人流较少,所以最初拟定在车流和人流冲突的方向设置一个提示牌,明确车辆在绿灯时,要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前提下通行,但相关部门对上述方案提出异议,认为照此设计虽然提升了路口通行能力,没在解决人车冲突,发生事故很容易产生争议。经研究,通过调整信号灯,采取行人和车辆分别放行的措施,来解决冲突的问题。目前,市民所反映的沙田大道民田路口红绿灯人流车流冲突问题已经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