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刘先: 滴滴网约车平台还在给没有资质的私家车进行非法派单,滴滴还在东莞进行大规模的非法营运,难道东莞的网约车细则已经成为一张空文吗?公信力何在。
答: 我局通过交通部的监管系统抽查中发现,滴滴公司存在车辆没有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驾驶员没有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违法行为,我局已于1月19日向滴滴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清理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制定整改方案。 同时,针对滴滴平台给没有资质的私家车派单行为,我局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已于2018年2月7日、2月13日分两次向滴滴平台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并予以顶格罚款,2018年2月也向其他平台发出了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滴滴平台已于2017年12月28日拿到《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2017年12月28日前,交通执法部门查处滴滴网约车非法营运127宗,查处滴滴平台违法经营22宗。为了更好地打击网约车平台违法经营行为,一方面通过交通部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进行数据抽查,联合加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另一方面制定了《2018年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专项执法实施方案》,采取跨区执法、联合执法、夜间执法、节假日错时执法等方式,重点查处7座以下乘用车非法营运行为、网约车平台违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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