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pn168: 东莞网约车条例于2017年5月3日颁布,2017年5月中旬交通局回复,滴滴顺风车不受网约车条例监管(默认不违法),为何交通局于2018年2月1日通过答记者问形式,宣布滴滴顺风车属违法,除非车及驾驶员拿到证书,请问交通局为何改变主意,是不是因为触动某些团体利益?如果滴滴顺风
答: 1.网约车监管办法的对象是网约车,顺风车不是网约车,所以不受网约车的条例限制。 2.关于顺风车定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只有符合上述要求的合乘行为才是顺风车,而并不是名字叫“顺风车”就符合要求。建议车主在进行合乘行为时必须符合以上几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