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市民: 本人在两年前因为驾车从东城西路住东平街右拐,被莞城交警大队麦姓警官误判为左拐并开具罚单: 1.莞城交警大队民警执法不公,态度恶劣。 2.本人前住交警支队,执法监督科认为要找信访科,信访科认为要找执法监督科,两个科室互相推诿。 3.执法监督科收理申诉后,却把本人的资料弄丢,后打电话给本人要求重新递交资料。执法监督科工作人员工作失职。 4.本人曾向省交警总队投诉,但省总队转给支队,支队只有一个工作人员打电话询问了情况,没有下文。
答: 执法监督科和信访室职能不同、分工也很明确,如被处罚人对我市交警大队所作出的处罚不服,可以到支队执法监督科提起复议;如对民警态度不好、违纪等进行投诉的,则应该到信访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