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姐: 南城旺南世贸中心购买了一套公寓,发现样板房与实际不符,也存在逾期交楼,赔偿款项没有按照合同执行。
答: 一、关于样板房与实际不符的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对图纸及竣工验收材料,该项目按照报建图纸施工并通过验收。经我局核查,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条款,开发商按合同条款要求交付给业主。如投诉人对样板房方面仍有异议,请提供具体情况,我局将核实处理。
二、关于逾期交楼违约金的问题,如开发商逾期交付,应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开发商反馈已在为业主办理赔偿手续,业主可联系物业登记办理。
三、关于业主在电话中反映的开发商要求业主在办理交付手续前先交“水电周转金”的问题,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
目前南城住建部门已介入协调处理,我局将继续跟进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