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 住建局领导们好,我位于南城篁村社区,属土生土长本村村民,家里一共6口人(其中两姐姐单身),目前正在计划二胎,现居住80平方一层民房,有房产证,将来二胎后居住空间更狭小。现因想改善住房条件,想把另一块地上危房拆除重建,危房至今已有70年以上历史,建国前建的泥砖房,得知我社区只能建设三层,由于占地面积少,只有五十多平方,后来查看过相关部门相关政策,人均居住面积50平方以下属困难住房户,即使建三层也不超过二百平方,为了改善家人居住条件,结合自己情况,是否可以申报4层民房?面积小建4层刚好满足家庭所需要,爸爸和两个姐姐各一层,自己一家三口和计划的二胎居住两层。谢谢领导们回复。
答: 根据我市职责分工,民房报建由属地人民政府负责。经了解,根据南城街道有关民房建设的有关规定,南城非控建区的所有危险民房(含住房困难户的民房)拆旧建新最多可建三层,不能建至四层或四层以上。您若属住房困难户,你可委托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现居住的一层房屋进行加层结构安全鉴定,在满足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可申报加建至三层(若鉴定属于危房亦可申报拆旧建新三层)。您另一栋五十多平方米的泥砖房,还可同时申报拆旧建新三层,两栋房屋建成后应可满足你家庭的住房需求。您可到篁村社区先提交建设房屋的书面申请,如有其他问题可直接拨打南城住建局电话22988500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