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汉: 尊敬的朱局:现在装配式建筑是大势所趋,工程质量上也能够保障,请问在这方面贵局有什么优惠政策来扶持推广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答: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我市在扶持推广装配式建筑方面的扶持政策有:1.土地供应优先;2.工程招标过程中优先选择装配式建造方案;3.将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纳入“三旧”改造、城市更新等规划计划中;4.对符合条件的部品部件生产示范基地、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或奖励;5.购买装配式商品住宅,信贷额度、期限及利率等按政策允许范围内最优惠比例执行;6.预售商品房项目可适当降低预收款预留保证金并优先办理;7.相关审批手续优先办理;8.优先支持参与市内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的评选评优;9.企业信贷、企业信用加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方面给予政策鼓励;10.对物流运输、交通通畅方面予以支持。目前,全市各部门正在研究细化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