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人: 尊敬的朱局,你好!广州自来水专业建安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鹏润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了三个同一种工法,分别是:平拱景石的深化设计和施工工法(粤建市函【2017】3636号)(GDGF364-2017)、沼泽地路堤综合治理施工工法 粤建市函【2017】3636号 GDGF367-2017、桥端与道路连接错台亚刚性路基的施工工法 粤建市函【2017】3636号 GDGF365-2017,是否合理?这两家企业都以这三个工法申请了加分事项,按照贵局的要求,必须是承接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才可以申请加分,而一个项目只能有一家企业办理承接业务,为什么这次能有两家企业申请加分的,请作出合理的解释。目前这个建筑市场唯分数是论,企业无分数就无法生存,许多企业都想尽办法去加分,这两家企业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案例,请贵局调查清楚。
答: 一、根据《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2015年修订)》,施工企业类代码为SGJ-013的良好行为“获得省级工法证书”,加分需符合以下要求:(一)承接的项目应用了省级工法并获得省级工法证书;(二)承接的项目属于我局或我局委托镇街(园区)监管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三)申请单位为我局或我局委托镇街(园区)监管工程的承包单位(含合法分包单位)。
二、经查,平拱景石的深化设计和施工工法(粤建市函【2017】3636号)(GDGF364-2017)、沼泽地路堤综合治理施工工法 粤建市函【2017】3636号( GDGF367-2017)、桥端与道路连接错台亚刚性路基的施工工法 粤建市函【2017】3636号( GDGF365-2017)的《省级工法证书》显示,完成单位均为2家,分别为广州自来水专业建安有限公司、深圳市鹏润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其中,平拱景石的深化设计和施工工法应用的工程总包单位为广州自来水专业建安有限公司,沼泽地路堤综合治理施工工法、桥端与道路连接错台亚刚性路基施工工法应用的工程总包单位为深圳市鹏润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核实广州自来水专业建安有限公司、深圳市鹏润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是否上述工程的合法总包、分包单位,若不符合要求的撤销相应加分分值,并结合我局就省级工法加分的全面排查工作,将核查的工法名称、工法应用的工程名称、申请单位、加分处理结果等信息进行公示。
三、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收集的意见,就获得省级工法证书良好行为的加分条件、加分分值等内容进行充分的讨论论证,继续修订完善《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征求意见稿)》,完善东莞建设网关于省级工法加分事项工程名称等信息的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