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水: 您好,我们是东江华府的没备案的业主,从16年开始我们多次向住建局投诉开发商没帮我们备案,请求住建局帮忙督促处理,但时隔两年,这件事都还没落到实处,请问作为主管单位的住建局在以后的日子采取什么样的有效措施要督促开发商来办理备案?感谢
答: 一、石碣镇东江华府项目由东莞市远大皮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公司)开发建设。因远大公司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停工、延期交楼。在自行重组过程中,由于远大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某某隐瞒重组前的大量债务情况,不及时主动履行应尽之责,导致第一次重组失败。经石碣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原重组方于2017年8月将持有的远大公司50%股权返还袁某某、钱某某,但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时,却被告知已被法院禁止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因是袁某某、钱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法院判决向债权人偿还大额借款本金利息,远大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现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远大公司在执行期间变更法定代表人。由于袁某某至今未履行法院裁定书,导致远大公司法定代表人至今仍被冻结。 二、目前尚未办理合同备案的部分业主,按规定应由远大公司与其重新签订合同,但由于原重组方已退还远大公司股权,且其派出的法定代表人被法院冻结,已无法进行合同重签工作。目前远大公司正在进行第二次重组,其实际控制人袁某某已跟一家知名房企初步签订合作协议,待重组成功后,将一揽子解决未备案业主重签合同及备案等问题。我局将积极协调市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妥善解决重签合同涉及到的业主购房资格等问题,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三、经我局和石碣镇政府协调处理,东江华府项目已于去年8月复工,目前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下来,我局将配合石碣镇政府积极推动东江华府第二次重组事宜,尽快协调解决远大公司第二块地被收回等问题,敦促远大公司切实履行开发主体责任,加快工程施工建设和竣工验收,争取早日交付业主并履行逾期交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