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你我他: 住建局领导你好,按照目前东莞企业信用管理的情况,企业的信用分最大程度的影响了企业的投标、承接业务等主要赖以生存的主要因素,目前市场上的分值在企业行内一分基本等当与上万元甚至几万元的价值,这种情况下,贵局的质监、安监他们掌控了扣分权利,这样的话,你们的工作人员一次的工作可以理解为有超过10万元的价值执法权,安监评标准化工地加分30分的话,等价价值甚至高达30万,如此大的权利,面对如此多的执法工地,在你们局里是如何对这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的?是否能确保你们的执法人员廉政不一?是否有对存在利益执法的情况进行处理?请给与解答!
答: 1、目前我局尚不清楚您所反映的企业一分信用分等值于一万或几万元的依据何在?您是否就该情况与相关企业进行过交易或实践?如有相关情况及事实依据的欢迎向我局纪检部门投诉举报(市住建局地址:东莞市莞龙大道下桥段79号;举报电话:0769-22671005。 2、目前,我局对在建建筑工程各类检查已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严格按照《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管理手册》《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管理手册》规定,制定检查路线,指出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及隐患,附拍照记录和书面描述。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及《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检查发现的不良行为进行扣分并即时同步上传至省、市扣分平台,实行“移动执法、即时上传”现场移动执法,最大限度确保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公开。 3、我局于2015年印发了《关于印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东建办〔2015〕12号),并制定了《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督察制度 》等行政执法相关配套制度,对受我局执法人员和我局依法委托实施行政执法工作的下属单位(即市质监站、市安监站)、镇街(园区)住建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监察。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越权执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违反执法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暂扣或注销《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有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的按《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予以处理。 4、如您发现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滥用自由裁量权等违规违纪问题的,您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我局纪检部门投诉举报(市住建局地址:东莞市莞龙大道下桥段79号;举报电话:0769-2267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