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违停留名: 请教一个违停问题。如果我在非主干道上短时间违停,可能会影响交通,但不会堵死整条路,比如去路边商店买个饮料之类的,车前窗留了显眼的联系电话,假如这时候交警巡逻发现了我的车违停,他们在开出罚单之前,是否应该先尝试电话联系我,通知我驶离?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按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因此,司机在道路上临时停放车辆首先应考虑是否可能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五项规定: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因此,交通警察在巡逻 时发现车辆违法停车,没有义务尝试电话联系车主或司机驶离现场。但是,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交警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人性化执法,通过警用喊话器通知司机迅速驶离车辆,以免引起交通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