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草06: 请教张队四个问题: 1.东莞禁摩禁电禁止上路,禁止给摩托车,电动车办理上牌手续,禁止销售摩托车电动车的法律依据是? 2.东莞在禁摩禁电查车中多次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意外死亡多人,交警部门对此如何处理,如何解读? 3.禁摩后劫匪改用小汽车作案的案例多发后果更严重,能说禁摩改善治安么? 4.东莞的公交服务还存在很多问题群众投诉不绝于耳,在此状况下禁摩禁电是方便了群众出行维护了群众权益么?
答: "(1)《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机动车、非机动车限制、禁止通行区域或者道路作出规定,应当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告,必要时公开征求意见”,东莞市整治摩托车、电动车工作方案经市人大审议通过,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向社会公告后实施。
(2)交警部门及其他执法部门在治摩检查及其他执勤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上路执勤,坚持平和、理性、文明、规范执法。对于因摩托车驾驶人逃避检查而发生的个别事故,有关部门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我市治理摩托车、电动车以来,涉及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大幅度下降,我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连续九年下降,治理摩托车、电动车对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有重要作用。
(4)我市在制定治摩工作措施的同时,也制定了公交优先的工作方案,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出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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