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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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生:
员工个人手机费发票,能作为企业所得税扣除吗?
答:
"企业以个人名义取得的发票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以在税前扣除: ⑴取得发票的抬头为员工个人是由客观原因决定的,例如出差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机票、航空意外保险票据等,只能开具给员工个人而无法开具给企业。 ⑵上述的相关支出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引起的,应该由企业负担。 因此,你司以员工个人名义取得的电话费发票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