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涿: 东城国税申请变更发票额度与数量,能否更人性化! 曹局您好! 向您反应一个问题,东城国税办事有些不合理。我司成立经营4年,现申请变更10万位发票,但是东城国税说我们开票金额少,如果变成10万位发票,只能有5张,而且说后面不给加数量。 我们的经常情况是,客户大小不一,
答: 经核实,提问人所属单位办税人员在办理发票票种核定过程具体情况如下:林先生所在单位办税人员于4月份下旬到东城分局提出申请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及数量,由月领用最高开票限额一万元发票30份变更为月领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发票25份。东城分局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的要求,在金三征管系统中查询的纳税人申报、开票情况并当场向纳税人了解其经营情况,考虑到该企业最近一年月平均销售收入仅约8万元以及其客户较为零散的实际情况,东城分局工作人员认为其使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实际经营规模不匹配,并耐心向纳税人解释,建议其增加发票领购数量。如纳税人确实需要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建议纳税人向东城分局提供有关用票需求的佐证材料,东城分局将按规定核定其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及领购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