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过十五卡强: 公司2017年度固定资产残值率进行变更,会计处理方法采用“追溯调整法”,重新修正以前年度损益。请问:(1)对于调整的以前年度折旧差异,是否能作为可以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以后年度税前扣除,如果不能,该如何处理?(2)对于以后年度由于本次残值变更导致的折旧差异该如何处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因此,你司在会计核算上变更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从而调整折旧额,但不得同时变更税收折旧额,应按规定进行税会差异的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