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陈先生: 救护车收费是按个人数计算还是按车计算。
答: "2018年5月23日16:15致电陈先生,2017年8月妻子重病乘救护车到常平医院就诊,陈先生跟车,医院收了两次180元(另外一次作为药品费收取),还需陈先生继续提供当时就诊信息,核对是否合理。我局已请陈先生提供当时就诊的相关资料。如姓名、就诊时间或发票号、拍片号;再进行核实后回复跟进。 根据《东莞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规定,在急救范围地段内,救护车费按“车/次”计费;跨越急救范围地段每超一公里加收3元,需要担架员提供抬护服务的加收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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