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刘: 我的小孩是2011年9月出生的,在重庆读一年级,已有学籍。家庭原因必须转来东莞。现在的情况是学校说读一年级(已有学籍号留级)不收,读二年级(未满7周岁只差几天)也不收,请问这种地区政策差异。究竟该怎样处理才能办理入学!总不能让小孩完全失去在广东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吧
答: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的相关规定,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我省就读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仍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儿童、少年。小学招收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申请入读我市小学非起始年级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而网友小孩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未满6周岁,不符合上述规定,故我市不能接收其转入我市就读。 如家长确有实际困难,必须让小孩转入我市小学就读,请家长直接与需入读镇(街)的教育部门联系,提出相关需求,并由镇街教育部门汇总后报我局,也可以致电我局基信科咨询,电话:2312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