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小明: 教育局的领导你们好,现在莞城的小学都恢复了午间休息和午餐,解决了很多家长中午接送的烦恼,但有些地方还是不如人意,就象莞城实验小学三年级以下的学生中午的休息都是在课室的地板上,前几天35度以上的高温也没有空调,请问各位领导你们中午在单位午休时是否也是睡地板、吹空调。烦请各位领导及时解决孩子们的午休问题,如果政府有困难没钱装空调家长可以集资给班里安装。
答: 2017年8月,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公办小学学生校内午间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该《指导意见》,各镇(街、园区)、各公办小学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可以通过学校组织、引入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开展,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午间服务方式。各公办小学根据自身实际,向家长明晰、公布学校为学生提供有限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措施。同时,《指导意见》明确“充分发挥校园作用,多形式开展校内午间服务。全市公办小学,在正常上课日的午间时段内,应当允许本校学生返校或者留校”。《指导意见》发出后,原来有提供午间服务的公办小学,坚持一直提供,原来没有提供或取消午间服务的公办小学,也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午间服务。也有部分确有需求但未具备相关条件的公办小学,目前还没有提供。这一类公办小学主要困难有以下几点:一是学位资源紧张。随着放开二孩政策以及我市积分入学、积分入户、人才入户、新型城镇化、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等政策的推进实施,公办教育资源渐趋紧张,为优先保障适龄入学儿童入学,提供更多学位,学校无法提供午休午托空间。二是为保障学生安全健康。午休场所由教学功能场室简单改造而成,不是专门设计施工建设的学生宿舍,不符合学生宿舍的建筑标准,存在消防、踩踏、用电等安全隐患。三是没有建设学生食堂。这些公办小学在建设时没有规划建设学生食堂,而建设符合标准和要求的学生食堂需要一定的时间。 2018年3月底,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8〕9号)。文件要求提出了三个基本原则:一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二坚持自愿选择,健全工作机制。三坚持公益普惠,量力而行开展。该《指导意见》对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收费、引进第三方服务、教师获得合理报酬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和明确,为我市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提供了很好的指引。下来,我们将结合我市《关于做好公办小学生学生校内午间服务的指导意见》(东教〔2017〕10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进一步做好本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我局一直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园区)继续向家长学生提供午间服务,具体是否开展要看各镇街根据自身实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