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李先生: 教育部已于2017年出台相关政策,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放宽小学入学年龄至12月31日。请问东莞市是否会调整这一政策?有什么具体计划吗?谢谢!
答: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的相关规定,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我省就读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仍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儿童、少年。小学招收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如有最新的文件,我局会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