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myyao: 本人2017年7月21日9时40分办理新生儿入户登记的业务,所需材料全部都带齐了,但是工作人员拒绝办理,告知根据内部指引,需小孩父母双方到场确认方可! 一、根据东莞市警察网公示的办事指南材料并没有说明需要父母双方到场办理该业务。请解答“需小孩父母双方到场确认方可!”
答: 东莞市警察网中的“受理标准”有说明出生小孩入户需父母双方前往户政办证窗口办理;根据《转发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东公[2015]529号)的规定:办理小孩出生入户时,父母(或监护人)须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复印件上署上“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现场签名捺手指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