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姐: 我在万江有一套房产,我们一家四口的户口都在挂在这套房上,现在需要将房产出售,但是出售后我们的户口怎么办?我能否将户口迁回到我的原籍高埗镇我父亲的户籍那里呢?
答: 有二种处理方法,一是先进行调解,调解不了,新业主可迁入该房产,迁入后成新户主,原房主可以非亲属暂时挂靠在原户口所在地;二是根据《转发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户政管理工作的通知》(东公〔2009〕515 号)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房屋产权所有人要求将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拒不迁出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可持《房屋产权证》向属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办证中心申请迁移户口。经公安机关调解原住户仍不肯迁出的,由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或户证办证中心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原住户整户迁往其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户头,并通知当事人限期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