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好月圆: 本人东莞南城某社区户口,已婚育一子,户口本户主是我父亲;户口本共计5人(父亲、两姐姐、我本人、我儿子),由于已婚并独立居住,两姐姐和父亲共住,本人想把自己和儿子户口分出来,请问如何操作?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材料办理?
答: 根据“花好月圆”的情况,有以下两种操作方法:
方法一:若“花好月圆”在社区内有名下房产(商品房除外)且居住,可以与儿子办理市内户口迁移业务。办理市内户口迁移业务需要提交的档案材料:入户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居民户口薄、结婚证或离婚证(未婚的无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房产证或土地证。
方法二:“花好月圆”可以将本人与儿子的户口申请市内购买商品房入户。受理范围:我市户籍居民在市内购买商品房且居住其中,房主及其直系亲属可同时申请将户口迁到该商品房中。办理市内购买商品房入户需要提交的档案材料:入户申请审批表、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居民户口薄、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随迁人居民户口薄、申请人与随迁人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居民户口薄》或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