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生: 现在的转诊规定为什么这么死板?社区门诊到了时间就下班了,晚上得了个疾病还没办法就医、办理转诊,去到上一级的医疗机构,根本用不了社保卡,全部要自费。是不是老百姓到了社区门诊下班时间后就不能生病了?社保局之前回复过,说在上级医院机构就医后可以再去找社区门诊,请问大家都是工薪族,谁不上班?谁有那么闲时间?国家提倡便民利民,而现在明显是为参保人员设了一道门槛嘛!
答: 答:你好,国家新医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改革工作,明确社区卫生服务实行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我市社区实行的“社区首诊、定点就医”管理制度及发展模式正是按照这个要求建立和发展的。
目前,我市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转诊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授权给下设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直接办理转诊手续,参保人可在社区卫生服务站“一站式”完成转诊手续,无需再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另一种方式是实行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中心两级审核方式,即参保人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向主诊医生提出转诊申请时,主诊医生则根据病情决定是否同意其转诊申请。如果因诊治需要确需转诊时,则为参保人填写转诊申请单,交参保人到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审核手续,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意后到相应的医疗机构就医可按规定享受社保待遇。
近年来,我市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服务,优化转诊就医流程,方便参保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具体调整:一是允许参保人在工作地和居住地各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社区门诊就医点,满足工作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参保人的实际就医需求,从而减少因此而产生的转诊需求。二是优化转诊流程,方便群众就医,减少转诊环节,若因病情需要需转诊的,原则上先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到本镇(街)医院,如因病情需要,可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直接转到上级医院。三是明确应根据疾病诊治需要确定转诊的有效时间,原则上非慢性疾病的转诊有效时间为三天,慢性疾病的有效时间为七天,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转诊有效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医生应当注明理由。
此外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外,因急诊直接到本镇街(园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支付,签约参保人按75%支付。因急、危重病就近在本市医疗机构门诊抢救产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支付,签约参保人按75%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