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王生: 东莞的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各有什么不同(指缴费金额和所待遇方面)?为何东莞的医保男性要累计交足30年才可以退休后不再缴纳(据了解许多地方都是25年)?还有居民养老所交的医保为何不可以累计计算年限?
答: 答:你好:1、上述三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类型均属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范畴,其中,职工养老保险与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缴费与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乘缴费比例计算缴费金额,居民养老则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下限(7月起为3100元)乘以相应该比例计算缴费金额,其次,费用承担方面,职工养老保险是以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全额由个人全额承担,而居民养老保险则由财政、所属村(社区)和个人分别承担。而养老金待遇方面,一般影响养老老金待遇的因素主要是缴费基数、缴费年限、退体时的省平均工资水平等等有关,若同等因素情况下,上述三种参保方式所计算的养老金待遇并无明显差异。 2、我市将最低缴费年限设定为男性累计不少于30年、女性累计不少于25年,主要依据:一是参考国内部分地区做法,最低缴费年限一般设定为男性累计25-35年;二是考虑职工的工作年限一般在35年左右,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缴费期间就可以享受待遇,因此需要在工作期间多作积累;三是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一直实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现收现付且低费率的模式,没有预收和预留职工退休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所需基金,退休职工在缴费达到规定年限后不再缴费,这势必大大增加医保基金支付压力,因此须考虑设立最低缴费年限。 我市实施城乡一体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与职工按同等标准参保缴费,为体现公平原则, 今年新修订的《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拟调整为城乡居民与职工同等执行缴费年限政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足规定年限(即男30年,女25年)后不需再缴费,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缴费年限和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缴费用年限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