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大李: 请问2016年底申报调整三类聘员的,因简政强镇下放因数的无法申报的聘员,如何得到公平待遇?
答: 简政强镇工作是全市的工作要求,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简政强镇后,下放的机构、人员归属镇街管理,不再纳入市属普通聘员管理。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东府[2017]9号)规定, 各镇街(园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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