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商: 我是深圳来东莞投资建厂的工厂负责人,我公司在东莞办理水土保持手续时,因未采纳东莞市水务局水土保持科负责人指定的服务公司,办理过程中受到水土保持科负责人吃拿卡要。以约谈我公司、写情况说明、多次核实现场和弃土场等原因拖延出具批复,批复后仍以各种要求不让我司取回批复文件。严重影响我公司前期手续办理,致使开工延迟。请东莞市水务局领导加强管理,还东莞一个公开透明的经商环境。
答: 尊敬的阳光热线网友:
由于您在东莞阳光热线在线提问中投诉问题时所留座机电话号码是空号,投诉内容也未明确是哪个项目,我局经多次尝试均未能联系到您。鉴此,我局建议您尽快提供详细情况,以便我局核查,如投诉的内容属实,我局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我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为:申请人向市水务局提出申请—市水务局审查—市水务局作出决定—批复文件送达。现结合我局日常水土保持工作,将有关具体工作流程回复如下:
1. 申请提交
共分为三种方式。一是窗口提交,即申请人可直接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资料直接送至东莞市水务局办事窗口。二是网上提交,申请人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东莞市水务局窗口系统注册、登录后,点击“在线申办”提交相关材料。三是信函提交,即申请人将有关材料邮寄至东莞市水务局。
窗口人员在收到申请资料后,立即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如果资料齐全,按照建设规模当天转交至我局水土保持科或者东莞市水务技术中心进行下一步的方案技术审查工作。如果资料不齐全则当即告知申请人补全资料后再行申请。
2.市水务局审查
我局水土保持科或者市水务技术中心收到申请人送来的资料后,在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技术审查工作。
转交至市水务技术中心的申请材料,该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会时间为半天,地点为项目现场。专家会结束后的当天,市水务技术中心向我局和编制单位出具技术评审意见。编制单位按技术评审意见对方案完成修改后形成方案报批稿。
转交至我局水土保持科的申请材料,经办人员在收到材料后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书面修改意见告知申请人,编制单位按修改意见对方案完成修改后形成方案报批稿。我局在收到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后,对于方案中仍然存在的挖填土石方的借弃量较大且分析不合理、林草覆盖率不达标、故意隐瞒弃土方和临时用地等情况,我局根据不同情况将会约谈有关单位、要求补充情况说明、核实现场或弃土场,以便编制人员对报批稿进行修改。如申请材料达到审批要求的,则立即上网批复。
3. 市水务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收到报批稿后,对于符合审批条件的申报材料:非重大项目5个工作日,重大项目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4.文书送达
批复完成之后,在我局公众网上公示,申请人可到局办事窗口领取书面批复材料。如果申请人不方便领取,可以邮寄或者发送加盖电子公章的电子版批复文件的方式送达。
下来,我局将进一步改革审批制度、加强管理。对于民间投资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我局已报请相关部门拟采取“承诺+备案制”并入驻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将进一步优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强监督监察,要求相关业务科室建立并严格落实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注意工作态度,回答群众问题时做到耐心解释,力争提供更好的服务。